)等高校以〔专利运营〕为主体的技术转移非常成功,但学界一直未对〔专利运营〕的内涵予以明确定义,实务界亦然。
2)国内定义:以专利为例,2013年4月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实施专利导航试点工程的通知》及《关于组织申报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的通知》,但并未对〔专利运营〕的内涵予以界定。2014年4月22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企业专利运营指南》,该《企业专利运营指南》将〔专利运营〕界定为“通过对专利或专利申请来管理,促进专利技术的应用和转化,实现专利技术价值或者效能的活动。”
3)一般理解:知识产权权利人和相关市场主体优化资源配置,采取一定的商业模式实现知识产权价值的商业活动。通俗而言,可理解为由“知识产权”变为“知识产钱”,即:由权变钱的过程。
1)许可:以专利为例,专利授权的客体条件之一系“实用性”,即: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需能够实施;但专利权的本质系排他,而非独占;欲实施专利的,需以获得专利权人的许可为要件,这是许可业务的理法基础。许可系目前运营市场上的主要运营形态。特别地,专利权人等权利人会以独占许可的方式对目标公司予以出资,并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
2)转让:以专利为例,除许可外,作为技术贸易或者技术进出口的主要内容之一,转让亦系主要的运营形态。特别地,部分市场主体会基于控制的目的以转让的方式安排一系列资产并购,在汽车、通信等制造业领域较为典型。
3) 投资:以专利为例,专利权人可以其专利权或专利使用权对有限责任公司和/或股份有限公司和/或有限合伙企业和/或普通合伙企业等组织形式予以出资,并取得相应的股权和/或股份和/或财产份额。
(1)质押融资:以国内为例,很常见的,系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在身边的企业中,不乏经质押注册商标专用权获数千万元信贷的案例。
(2)信托融资: 鉴于除管理的功能外,运用系信托制度的核心功能。在欧美等IP及金融较为发达的国家和/或地区,IP信托制度已发展得较为成熟,信托登记等配套制度安排亦较为完善;但在国内,尚处于市场培育阶段。《信托法》颁布前约半年,2000年10月25,武汉国际信托投资公司(2010年变更企业名称为“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曾推出专利信托业务,但限于武汉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内部当时对该项目的消极态度及资金问题,发展并不顺畅,非常遗憾。IP信托是不可逆的发展的新趋势,基于政府的政策导向和律师事务所、信托公司、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的合力,经过一定阶段的培育,市场或许会逐步成熟。
(3)资产证券化融资:与IP信托的情况类似,IP资产证券化在欧美等IP及金融较为发达的国家和/或地区已发展得较为成熟;但在国内,尚处于市场培育阶段。2013年3月15日,证监会颁布《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被证监会于2014年11月19日颁布的《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废止);2015年3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布《关于逐步推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前述规范性文件为IP资产证券化疏通了制度障碍,若能切实解决评估问题,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能够加强协调与沟通,能加速IP资产证券化在国内的发展。
个人认为,因为司法的制度本质和社会功能在于救济,不宜把诉讼作为一种运营模式,虽然有少数企业以此获利,比如朗科。但运营模式,毕竟是一种商业安排,以诉讼为业并基于此获利,有违运营的本来逻辑,这和“专利流氓”的性质还有所不同。
知识产权运营 的定义,没有定论。有很多,我自己也定义过几个。比如拆开来定义,运是运用,营是营销。有些定义甚至把 专利申请都算到专利运营。简单来说,就是如果让知识产权变为钱,或者说 知识产权 让公司顺畅盈利的过程,这一工程一般是一个增值过程。
知识产权运营的模式,应该是说商业模式,比如类似RPX 的防御性的,就是交保护费,然后在RPX公司下的这一些企业彼此不诉讼,彼此有合作等等。而保护费,RPX用来购买更多专利保护大家,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
另一种就是进攻性,比如 patent troll ,告google、苹果等大公司,让他们赔偿或和解来获利。告完一个,再告第二个。
当然,这就是简单的说,商业模式还有一些分类,比如大家都知道 B2B等等。
这确实是个值得深入探讨的话题,我最近正在参加《知识产权怎么玩儿》来出书网合作写书项目,届时书出来您或许能看到更详细的案例式解读。
知识产权包括专利、版权、商标等若干权利类型,不一样的知识产权在运营方式上应该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异。
那么版权的话,作为内容产业可以多样化运营,比如迪斯尼的一个好童话故事,可以授权拍摄电影,做成游戏,再做成玩具周边产品等。
商标的话,也有不少许可。著名的王老吉和加多宝的诉讼,就是因为商标许可没搞好,弄出了很多的纠纷,但也足可见商标运营的价值了。
一点点个人的看法。除了NPE以外,谈专利运营基本都是中介性质的来做。就是拿别人的专利/专利申请进行一系列的许可、转让、技术转移、融资等。所以,我们说的知识产权运营,具体到专利运营,就是把专利变成产品,依托专利的各种特性,展开的产品推广的过程。从理论上讲,所有的产品营销和推广模式,包括包装资本运作模式都是可以放到专利运营上面来的,只要有人愿意尝试。
所以,专利运营模式是把专利供方和需求方结合起来的模式。基于专利技术必须要产业化才能实现价值的基本假设。
企业-企业:战略合作,交叉许可,兼并(发生在企业和企业之间的转让相对较少,除了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互相转让)
如果加入金融机构、信托机构等中间方,模型会变得更复杂,但是基本逻辑还是一样。
以上的几种路径实现,应该是基于市场内生的对专利以及创新的需求,专利保护强度提高,固然具有一定的作用,但是毕竟可以通过打官司获得替代广告效应效果的,加多宝和王老吉类似的分店还比较少。企业的最大的目的还是在于经营、获利。专利作为竞争的手段和工具,必要时候拿出来是可以的,但是让一个企业没事出去打几个官司,频率太高,内耗也会变大,恐怕没几个老板愿意把。
所以,作为行业中介性质的运营机构,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发展前途如何,各凭本事。反正国内不允许高智类型的机构存在,NPE制度限制比较大。大家都是这么个逻辑在玩。
现有的知识产权运营(特指专利权等,排除版权商标)就目前中国而言,模式千变万化。但是都离不开两个维度,转让与许可。
但是中国现有的情况使得这两个维度都很难实现,也就是知识产权运营目前在中国仍处于难以为继的状态。关键的问题是有价值的专利太少,根本不足以支撑市场。
第一,以汇桔等知识产权电商进行低价专利证书的转让(得益于中国特殊的高科技企业评定和职称评定政策,只要专利够便宜还是有人买,以汇桔为例,他的专利出售单价应该在一万左右,也就是大多数专利实际上连撰写成本都很难收回,更别说研发投入这东西)
第二,以思博等互联网论坛起家的知识产权机构在做专利撰写,贯标培养等已经很成熟的业务。也就是用互联网来拉案源,本质上还是老的一套。
第三,以峰创智诚等新势力在做企业知识产权的托管或者辅助管理之类的活动。(峰创智诚是业界大牛集体出来做的一个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专利池等很多业务都在做,他的知识产权人力资源中介业务做的尤其有特色)
第四,以广州高鑫科技等的这一类扎根某一领域进行技术转移工作的企业。这一类企业做的较为深入,核心竞争力较强,但是局限在于一般只是扎根于某一领域,不容易把场子做大。
第五,以智慧芽等检索类平台为主的信息服务机构,这一类企业在国际国内都有较长历史,做的也是实在活。我也不知道从哪里评论他的优缺点。
第六,其他,如教育培训(思博学院较有特色),信息服务,咨询服务等其他业务
以上都是我自己归纳的,所以有错漏请谅解。以上企业沦为我曾接触过的企业,并不意味着他们最好,只是我还没有接触到其他的企业。
另外国家的1+2+N官方平台都是精英云集,底气十足,实力丰沛雄厚。但是限于笔者了解上的匮乏,还无法对这一些平台进行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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